(北海20日讯)威中警区刑事调查组一名助理警监级的前警官涉嫌向民众索贿4万令吉,今日在北海地庭于交替控状下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若不缴交罚款就需以3个月监禁替代。
根据交替控状,阿米睿丁(42岁)被指于2018年8月3日约下午1时,在大山脚一间商场的停车场,身为威中警局刑事调查组助理警监,在明知与一名民众有公务关系下,却向对方索取4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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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鲁丁的代表律师在被告认罪后,代他向法官祖海米求情时指出,被告已婚,育有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以及年迈的母亲需照顾,加上目前已没有工作,请求法官轻判。
主控官玛芝雅副检察司说,被告身为高级警员,在社会有着崇高地位,却涉及贪污,导致警员形象受损,因此希望法庭给予合理判决,以起警惕社会作用。
祖海米最终宣判如上,至于此案的2万令吉贿赂金,将被政府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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