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1:55pm 20/06/2024

性侵

未成年

教师

警员

宿舍

男学生

舞蹈教练

警员涉利用舞蹈教练身份 性侵13岁男生面控不认罪

(北海20日讯)37岁在威北一所中学疑利用的身份,涉嫌在临时一名13岁,今早在北海地庭被控两项控状时,否认有罪。

虽然法官祖海米裁决被告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但他随即以本身仍在大学就读,且每月2800令吉的薪金须承担母亲及弟妹的生活费为由,请求法官减少保释金至1万,但不被接受。

ADVERTISEMENT

被告(左)缴付保释金后,与家人离开法庭。(李明慧摄)

祖海米也将此案展至7月29日 过堂,让控方呈交医药报告。

根据控状,被告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于2023年7月6日晚上10时30分,在威北甲抛峇底一所中学的教师临时宿舍内,作为该名13岁男学生可信任的舞蹈教练,却触摸和吮吸对方的下体,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b)条文,并与16条文同读。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上述相同日期、地点与时间,作为上述男学生具有信任关系的舞蹈教练,却让该名男学生吮吸其下体以达到性侵目的,因而抵触上述相同法令和条文。

在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14(a)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须施以鞭笞;若在第16条文被定罪,可被判入狱不超过5年和鞭笞不少过两下。

被告面控后在家人的陪同下缴付保释金后,于早上11时许离开法庭。

此案的主控官是旺阿米拉副检察司。至于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