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4日訊)涉擄走欠錢泰國女子的無業漢,被發現擁毒及販毒,今天延扣屆滿後,分別在加央地方法庭及推事庭被控,一旦罪成將面對絞刑或終身監禁。
被告莫哈末阿斯拉夫(40歲)面對2項罪名,今早先在加央第二地庭面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即擁毒罪,接著在加央第二推事庭面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即販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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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2項罪名涉及高等法庭權限,所以地庭及推事庭無需記錄被告認罪與否。
主控官阿麗雅淑芝拉副檢察司在加央第二地庭,控被告於2024年6月8日晚上約10時30分,在爪夷芭一間民宿的房內發現擁毒,藏有37.03公克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俗稱冰毒),因此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同一法庭第39(A)(2)條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面對不超過5年監禁,或者終身監禁,以及不少於10下鞭笞。
第二項控狀在加央第二推事庭,由主控官努魯阿蒂卡副檢察司辦理,控被告於上述日期、時間及地點,被發現販運37.05公克海洛因,因此觸犯上述法令第39B(1)(A)條文,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條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絞刑至死,或者終身監禁,若沒判絞刑,則可被鞭不少於15下。
加央第二地庭法官穆希利及第二推事庭推事阿娜羅芝雅娜都諭令,將上述案件展至8月15日過堂,等待控方提呈化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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