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13日訊)拖狗出校門的粗暴男校工今早被控上庭,對自己粗暴行為在庭上認罪,遭罰款2500令吉。
被告為三巴央中學校工莫哈末尤索夫(66歲)。控狀指出,被告於6月9日上午7時30分,在三巴央中學校門前綁住1只狗的腿部,並以摩托車拖拉該只狗,違反刑事法典428條文(虐待動物),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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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上認罪,代表律師阿米爾韓查代為求情。阿米爾指出,被告在事後已後悔,在上庭前多次流淚。
他說,被告是基於野狗闖入校園隨地大小便,並且對校方造成困擾,所以才以上述方式解決。他補充,被告年事已高,患心臟病、癲癇症、高血壓,需要治療,若入獄將會帶給被告及家庭成員極大的不便。他請求庭主判罰1000令吉。
庭主嘉瑪麗雅在判決前訓斥被告,指判決要給被告及社會一個訊息,即每個人的行為將給自己及社會帶來影響,所以每個人應該對自己的錯誤行為負上責任。她說,野狗進入校園隨地大小便並非突然發生,被告應向上級或校方報告,讓校方找合適單位處理。
她說,為了被告及社會的利益,她希望能夠給被告及公眾一個醒覺與教訓,凡事必須三思後行。她判被告罰款2500令吉,若沒能繳付罰款,就需坐牢6個月。
被告今早8時許在家人陪同下抵達居林法庭,當代表律師及親友與他攀談時,他數度落淚。被告的家人在庭主宣判後馬上繳付罰款,被告也已被釋放。
新聞背景:
社媒於本月10日流傳一則視頻,根據該時長2分鐘13秒的視頻,拍攝者坐在車內對著一名正在拖拉野狗的男子,質問為何虐狗。根據視頻,拖拉野狗的男子隨後鬆開綁在野狗後腿的器具,並解釋狗兒闖入校園隨處拉屎,所以才拖出校門外。
視頻也顯示,被告拖拉野狗至校門外,過程粗暴以致狗兒受傷哀號,被路人質問後才放走,並踉踉蹌蹌躲進附近草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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