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13日讯)拖狗出校门的粗暴男校工今早被控上庭,对自己粗暴行为在庭上认罪,遭罚款2500令吉。
被告为三巴央中学校工莫哈末尤索夫(66岁)。控状指出,被告于6月9日上午7时30分,在三巴央中学校门前绑住1只狗的腿部,并以摩托车拖拉该只狗,违反刑事法典428条文(虐待动物),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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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上认罪,代表律师阿米尔韩查代为求情。阿米尔指出,被告在事后已后悔,在上庭前多次流泪。
他说,被告是基于野狗闯入校园随地大小便,并且对校方造成困扰,所以才以上述方式解决。他补充,被告年事已高,患心脏病、癫痫症、高血压,需要治疗,若入狱将会带给被告及家庭成员极大的不便。他请求庭主判罚1000令吉。
庭主嘉玛丽雅在判决前训斥被告,指判决要给被告及社会一个讯息,即每个人的行为将给自己及社会带来影响,所以每个人应该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负上责任。她说,野狗进入校园随地大小便并非突然发生,被告应向上级或校方报告,让校方找合适单位处理。
她说,为了被告及社会的利益,她希望能够给被告及公众一个醒觉与教训,凡事必须三思后行。她判被告罚款2500令吉,若没能缴付罚款,就需坐牢6个月。
被告今早8时许在家人陪同下抵达居林法庭,当代表律师及亲友与他攀谈时,他数度落泪。被告的家人在庭主宣判后马上缴付罚款,被告也已被释放。
新闻背景:
社媒于本月10日流传一则视频,根据该时长2分钟13秒的视频,拍摄者坐在车内对着一名正在拖拉野狗的男子,质问为何虐狗。根据视频,拖拉野狗的男子随后松开绑在野狗后腿的器具,并解释狗儿闯入校园随处拉屎,所以才拖出校门外。
视频也显示,被告拖拉野狗至校门外,过程粗暴以致狗儿受伤哀号,被路人质问后才放走,并踉踉跄跄躲进附近草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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