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勿5日訊)涉及偷竊雲頂賭場460萬令吉籌碼,疑為主謀的本地華裔男子今日中午在勞勿推事庭被提控,被告不認罪,被判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被告李建強(譯音、45歲)來自勞勿雙溪內,他被控於去年10月23日清晨7時12分左右,與其他3人潛入雲頂賭場一間室內,破壞雲頂高原有限公司的倉庫,偷竊1160個價值460萬7800令吉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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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457條文(破門行竊)下被提控,兼在第34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可監禁最高5年和罰款,如果包括偷竊,可延長監禁至14年,若重犯可罰款或或鞭刑。
由於被告不認罪,主控官慕哈末佔哈里要求法官艾莎判處被告以1萬5000令吉及一人保外候審。
辯護律師迪納斯慕達向法官求情,指被告以售賣榴槤為生,一年只有一兩個榴槤季節工作,沒有什么經濟能力,而且被告需要扶養年老的母親,希望能把罰款減至1萬令吉。
法官最後判處被告以1萬令吉及一人保外候審,並擇定7月26日過堂。
迪納斯慕達受訪時說,案發後被告前往泰國遊玩,被告是於5月29日回國時,在馬泰邊境關卡被大馬警方逮捕,並在文冬警局扣留7天進行調查。
被告的3名同謀已於去年11月在文冬推事庭被提控及保外候審。
視頻:黃正強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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