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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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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13pm 28/05/2024

槟州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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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

商讨

672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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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议会 | 要求与联邦商讨672法令 方美铼:料耗时6个月

(槟城28日讯)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方美铼说,州政府已于3月20日致函政府,要求讨论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

他说,有关讨论相信耗时6个月,有决定后也需获得地方政府、行政议会的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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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SWCorp 可获联邦拨款

他今日在询问环节上,回答植物园州议员李文兴有关672法令下的提问时这么表示。他说,在这项法令下,槟州将授权把固体废料管理权移交给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也能获得联邦政府的拨款。

方美铼说,有关讨论必须确保能惠及槟州,包括槟州的福利、利益等,也会讨论吸收槟州地方政府现有固体废料清洁工人的事宜。

此外,马章武莫州议员李凯伦说,现在就算没有获得联邦政府拨款,槟州的固体废料管理也做得很好,他也问到,为何在2008年时,槟州政府不考虑移交固体废料管理权?

“我们一直谈要去集权化,为何我们要把废料管理权力交给联邦?”

方美铼则回应,在上述法令下,州政府可获得拨款提升固体废料处理设施,朝向零废料目标发展。

“浮罗布隆垃圾场采用的是旧科技,以填埋方式处理垃圾,为何我们不要朝向新科技,以便延长浮罗布隆的寿命?”

他也提到,现有的倾倒垃圾费是每趟35令吉,若采用零废料的焚烧方式则是每趟70令吉,地方政府必须提高税收,否则无法承担该费用。

至于为何2008年时不讨论此的问题,他笑答因为现在是团结政府执政联邦,与州政府“有得谈”。

李凯伦这时打岔问一句,指是现在的柏淡州议员,即2008年时任房地部长的拿督斯里利查马力肯不允许讨论?

语毕,引起议会一阵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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