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北马新闻

|
发布: 4:50pm 15/05/2024

挑衅

掌掴

控方证人

挑衅

掌掴

控方证人

涉嫌挑衅掌掴控方证人 男子被控不认罪

(北海15日讯)一名51岁男子因涉嫌,昨日(14日)被警方带上北海法庭提控,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因抵触1947年绑架及恐吓证人法令第5条文,被警方带到北海法庭面控。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及罚款。

ADVERTISEMENT

警方罪案调查组昨日在脸书专页贴文指出,被告在聆听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

案情显示,此案于本月5日发生,投报人向警方报案,指他因为担任一宗提控案件的证人,而遭到被告掌掴和恐吓。

警方接获投报后,派出槟州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警员,拉队到被告住家逮捕对方。北海法庭推事西蒂祖莱卡译订此案于6月25日过堂,被告不获准保释。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