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行動黨主席林冠英夫婦與女商人彭麗君被控外勞村濫權案,檳城高庭司法專員駁回辯方申請撤銷控狀,審訊將會繼續。
林冠英和彭麗君在2018年的低價購屋案,獲法庭宣判撤銷控狀,無罪釋放。辯方基於控方又引用相同證據,換上新控狀(外勞村濫權案)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麗君,屬於重複控告的做法,所以在2023年申請撤銷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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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檳城高庭司法專員羅菲今日指出,根據研究,兩起案件的細節與證據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的身份,因此高庭駁回撤銷案件的申請。
案件定於7月26日過堂。
另外,林冠英辯護律師雷爾較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辯方會繼續向上訴庭申請撤銷控狀,同時申請暫緩這案件的續審,直到上訴庭有結果為止。
林冠英強調,他會通過法律管道繼續鬥爭,以還他、妻子和彭麗君的清白。
2020年8月11日,林冠英、周玉清和彭麗君涉嫌濫權,將價值1160萬令吉的外勞村計劃工程,頒給與彭麗君有關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時任檳州首席部長及檳州發展機構董事主席的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貪會第23(1)條文(濫權)下被控,他被指濫用職權索賄37萬2009令吉,通過Excel Property管理及諮詢有限公司,付給周玉清,確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獲得在柔府及峇都交灣進行的外勞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於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筆共37萬3009令吉的非法款項,彭麗君則被控在林冠英的濫權索賄罪行中串謀,牴觸反貪會法令第28(1)(c)條文。
今早逾百名支持者聚集在法庭內外聲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親林吉祥,還有多名行動黨行政議員和國州議員。
他們高喊林冠英名字,為林冠英夫婦聲援。
提早到的彭麗君已坐在庭上,3人也近距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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