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槟城23日讯)女邻居朝唐氏男泼热水案,被告今日被控上浮罗法庭时认罪,法官鉴于案件严重,受害者是残疾者(OKU),被告手法残忍和毫无人性,因此宣判女被告监禁10年及罚款6000令吉。
39岁被告余素琪(译音)被控于4月19日早上9时24分在峇六拜I-Park组屋,朝患有唐氏综合症的印裔男子索莱拉兹(33岁)泼热水,导致后者全身6%灼伤。
ADVERTISEMENT
被告一开始强调,她使用的是“热水”,并非受害者亲人报警时声称的“化学液体”。通译员频频向她保证,控状写的是“热水”,女被告才决定认罪。
义务律师吕桔昌为被告求情时说,单身的被告是销售员,月薪只有1500令吉,且对自己首次犯罪的行为深感忏悔,希望法官酌情轻判。
主控官莫哈末诺丁强调,受害者是残疾者,但应该享有与一般人同样的待遇,让社会更尊重残疾者。
“被告对受害者泼热水的视频也已广传,在社会引起巨大回响。”
他说,被告和受害者自2014年便入住上述组屋,2人住的单位仅相隔一层,理应和睦相处,虽然双方曾有过误会,但被告没有对受害者的行为报警处理。
他指出,两人事发时在电梯内,双方并没有沟通或有任何动作,被告就向受害者泼热水,这是严重的罪行。
他强调,受害者全身6%灼伤,这可能造成永久的伤害。
他要求法官给予重判,以起到教育社会的效果。
法官阿扎尔说,鉴于案情严重,受害者未曾挑衅被告,但被告手法残忍没有人性,因此判处10年监禁和罚款6000令吉,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一年代替。”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槟城20日讯)华裔女子昨早在组屋升降机内突然向唐氏男泼液体事件,原来该液体不是热水,而是化学物。同时,该女子已在昨晚被警方扣查。
此案于昨早9时许发生在新港I-Park组屋,受害者是印裔男子索莱拉兹(33岁)。

索莱拉兹的妹妹诗婉雅今日在住家受访时说,哥哥昨日被泼液体后已被送往槟城中央医院救治。
“医生指出,泼在哥哥身上液体不是热水,而是化学物,但目前还不能鉴定那是什幺,需要送往化验后才知道。”
她说,哥哥身体多处灼伤至通红,所幸哥哥当时闪开,否则若泼中眼睛,后果不堪设想。
“哥哥目前仍在医院留医,医生说,若3天内情况没好转,就要做手术。”
另外,组屋管理层人员今早被询及时证实,干案的女居民是一名华裔,今年39岁,警方在昨晚9时30分至10时之间上门扣查对方。
昨日,一段在网络流传,20秒长的电眼视频显示,一名女子在升降机内,不知何故突然向对面的唐氏男子泼液体,致伤对方。

相关新闻:
女子搭升降机突泼热水 唐氏儿身体多处烫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