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2歲男子日前在1959年登記法令下被控,遭罰款6000令吉,他涉及偽造孩子的出生證明,而孩子也因此失去公民權。
事情的緣起是他帶著12歲的孩子與出生證明到登記局申請身分證,但官員卻發現孩子的膚色與他不相同,從而揭露孩子的出生證明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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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有假出生證明?
檳州公民權計劃主任葉進強接受星洲日報《大北馬》社區報記者訪問時說,這是因為有不法中介助人“領養”孩子,收費介於1萬5000令吉至3萬令吉。

他說,這些孩子一般是由外籍勞工生下,中介甚至可以讓“顧客”預訂孩子。當孩子出世後,中介就會要求“顧客”去登記局申請出生證明,父母一欄寫上他們的名字,即是提供了假資料,造假有關出生證明。
政府批出生證明存漏洞
他指出,申請出生證明是不需要帶著嬰孩去的,只要醫院醫生開出生證明即可,中介就是捉準這流程上的漏洞。
“當然,相關中介也是到特定醫院取得嬰孩的出生證明,再讓顧客領著醫院的出生證明去登記局申請出生證明。”

他也說,一些中介費較高可能是因為“顧客”要求相關孕婦進補,需要額外買補品所致。
“另一種‘領養’方式則是孩子出生後,中介通過門路接觸到欲領養孩子的夫婦,並問他們要不要?”
教育民眾正規領養孩子
葉進強坦言,整個非法“領養”孩子的產業鏈仍存在,他呼籲涉及的組織、中介收手。
他說,這類個案很難追究,因孩子的原生父母以及涉及的中介,在多年後已經找不到。
“我們能做的是教育有意領養孩子的人士,通過福利局辦理領養手續,而非透過中介或沒有註冊的團體,最終面對遭控上庭,孩子又失去公民權的問題。”
他也說,檳州公民權計劃共處理64宗這類個案,當中57宗個案的孩子已通過正確管道領養,15個已獲批公民權。

此外,他也受邀到其他州屬給予公民權的講座,其中一場在柔佛的講座,出席者超過200人,顯示許多人都面對相關問題。
“我也去過玻璃市,接下來還會去馬六甲及雪蘭莪。”他希望其他州屬政府可仿效檳州,成立公民權辦公室協助有需要者。
被揭非法“領養”將面對刑罰
葉進強說,一般上官員若發現孩子與父母膚色或長相差異太大時,會暗示孩子非親生並希望對方自首,否則會挑戰父母進行DNA檢驗。
“不管是自首或是被揭穿,最終都會遭提控,而法官會就此斟酌給予刑法。”
他說,在1959年登記法令下,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2年或兩者兼施,相關孩子也會因此失去公民權。
成無國籍兒童 失應有權益
遭揭穿造假出生證明後,接下來會怎么樣?孩子會面對什么後果?
葉進強說,出生證明被發現造假後,登記局將進行更正資料的步驟,把相關出生證明的父母名字取走,只剩小孩名字。基於出生證明已沒有父母名字,該孩子也就沒有公民權,成為無國籍兒童。
“這之後才通過福利局申請領養,領養後才以聯邦憲法第15A條款(Pekara 15A)提出公民權申請。”

他也說,若有關孩子“幸運”在12歲時申請到身分證,但18歲欲更新身分證時卻遭揭穿造假出生證明時,則面對更大的影響。
若無公民權 孩子未來路坎坷
“失去公民權的孩子將面對升學的問題,也無法出國讀書。若是出社會,也會因沒有身分證而無法就業、無法考取駕駛執照、無法購買保險,無法開銀行戶頭等。”
他說,孩子18歲後,父母就不能通過福利局進行領養,必須尋求律師通過法律程序領養,過程更為複雜冗長。
“更迫切的是,必須在21歲前通過第15A條款申請公民權,因此條文只適用於21歲以下人士。”
他說,21歲以上人士是需以聯邦憲法第19(1)條文申請公民權,但其條件多,比如必須持有紅登記、擁有入境準證等。
對孩子心理打擊巨大
葉進強說,失去公民權對孩子的心理打擊是非常大的,有小孩無法接受本身可能是其他種族、可能是外籍勞工生下而胡思亂想。
他舉例,有個孩子就因不願見到媽媽奔波勞累、花錢找人處理公民權的問題,不想拖累媽媽而企圖自殺。
“最後他們找上我們,我們輔導小孩讓他知道自己不是外來人,並幫忙申請公民權。”
公民權計劃提供免費援助
他說,曾經也有個案例是父母不懂如何處理孩子公民權的問題,而遭中介騙走120萬令吉。
他說,檳州公民權計劃提供的援助是免費的,而通過福利局申請領養的程序也只需花30令吉。
“這個案最終獲得圓滿解決,孩子也順利拿到公民權。”
葉進強籲犯錯父母自首
葉進強呼籲任何父母,若早前曾付錢通過中介領養孩子,儘快自首或聯絡其辦公室尋求協助,否則後患無窮!
“如果明明領養了外籍人士的孩子,但出生證明上卻寫著‘公民’,就肯定是有問題。”
他說,許多夫婦以為通過中介領養孩子是合法的。但是,也有人是明知這是非法的也這么做。
福利局VS中介 出生證明有差別
“合法途徑是通過福利局領養,而領養孩子後獲得的出生證明,也與一般出生證明不同,頁面較精簡,但通過中介領養孩子後獲得的出生證明,則與一般出生證明無異。”

他說,儘早自首能免去更多麻煩,尤其是已到18歲要更新身分證的孩子。因相關孩子只剩下兩三年時間,以第15A條款(21歲以下)申請公民權。
他也提到,國會最近提呈修憲法案,要把第15A條款的申請者年齡從21歲修改為18歲,這意味著一旦在18歲才被發現造假報生紙、失去公民權後,要申請則需通過第19(1)條文。
檳州公民權計劃辦公室電話:04-650 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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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2日讯) 教育部副部长兼太平国会议员黄家和特别助理王会学表示,在昌明政府积极处理下,在太平出世,母亲为越南人的梁家其中两姐妹成功获得了马来西亚公民权,她们分别为梁瑞瑞(18岁)和梁嘉嘉(17岁)。
太平国州议员积极协助
这两姐妹皆在太平出生。近日,她们的家属收到了内政部的通知信,正式告知这两名女生已获得公民身分,接下来仅需完成一些程序,便能获得公民权证书和大马卡。
王会学协助梁家前往内政部索取批准信时表示,梁家三姐妹的父亲是大马人,母亲则是越南人,曾在2006年注册婚姻,但该结婚证书之后被内政部没收并作废,只好在2020年重新注册,导致孩子们的公民权也随后被撤回,唯有重新申请公民权。
王会学:姐妹父去世 程序更复杂
也是社青团霹雳州法律局主任的王会学指出,在等待公民权的期间,充斥着种种变数及突发情况,包括孩子们的父亲突然去世,导致相关程序变得更加复杂,但幸运的是在黄家和的全力支持以及女孩们的姑姑梁亚心配合下,相关手续和程序得以推进,最终为梁家捎来了佳音,与此同时,太平国州议员办公室也正积极为梁家第三名女孩,梁云云(15岁)争取公民权。
此外,王会学表示,昌明政府领导的内政部大力推动下,太平已有多个公民权案例传来佳音,多个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士都获得了批准信,进一步彰显了昌明政府解决公民权问题方面的努力与成效。
“公民权一直都是希盟注重的一环,希盟执政后,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也成功缩短了公民权身分的申请时间至一年,并至今批准了近1万4000份,从2013年便已堆积的公民权申请。”
此外他也说,在希盟的竞选宣言里就有推动海外产子的母亲拥有赋予公民权的权利这件事,而昌明政府确实也在2024年修宪成功,赋予了海外产子的母亲们这项权利,证明昌明政府正在一步一脚印实践竞选宣言,假以时日,必不辜负人民所望,完成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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