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8日訊)玻璃市漁業局執法助理向一家漁商定期索賄,以換取執法行動消息,最終東窗事發,昨天被反貪局逮捕,今天押往法庭延扣4天助查。

玻州反貪局局長莫哈末諾阿德哈證實,44歲的嫌犯2022年開始向該名漁商索賄,要求漁商每月匯款500至800令吉,作為“收風費”,預先爆料通知漁商,有關執法機構展開執法行動的時間,漁商就暫停公司旗下的5艘漁船出海以避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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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索賄行為從2022年1月開始至12月,嫌犯共收取4800令吉賄賂金,當局將援引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調查嫌犯。
據悉,嫌犯在玻州漁業局已服務逾10年,除了漁業局的行動之外,嫌犯也會洩漏漁業局與其他執法機構的聯合執法行動消息。
嫌犯昨天下午2時45分左右,被傳召到玻州反貪局問話時被捕,今天押往加央法庭延扣,推事諾莎茜達批准延扣嫌犯4天,至21日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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