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6日訊)螃蟹販被控侮辱玻璃市拉惹端姑賽希拉魯丁不認罪,不過代表律師向法官提出被告有精神疾病史,法官指示將被告緩押精神病院一個月,接受進一步觀察,再將案件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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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副檢察司今早在加央第二地方法庭,提控來自吉北樟崙的哈斯布拉(41歲),指哈斯布拉於2024年3月6日凌晨3時26分左右,在臉書利用戶口“Muhammad Muhammad(ku tehh ku muhammad)”蓄意上載及撰寫具有侮辱及詛咒玻璃市拉惹的言論,並於同一天早上7時左右,有人讀了該帖後,感覺有傷害他人內心之意。
因此,被告觸犯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233(3)條文之下同讀。
在此條文下罪成,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同時在被判罪成後繼續違犯下同樣的罪行,將面對每天罰款1000令吉。
國家法律援助基金(YBGK)律師沙茲旺在提控程序後,向法官穆希利提呈被告的福利局障友卡(OKU)、精神科復診卡及2張精神疾病檢查推薦信,同時也說明被告目前尚在服用精神疾病藥物,因此要求被告獲准保外候審。
穆希利批准將被告送往精神病院接受進一步觀察,為期一個月,以獲取精神疾病報告後再過堂,並諭令案展5月15日。
拍攝/張潔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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