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槟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指出,父母不应用孩子的青包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应该保存或将来用在孩子身上。
《光芒日报》报道,旺沙林说,若父母将孩子的青包用在不当用途,是禁止(Haram)的。他说,父母应该将青包用在孩子需求上,如购买食物、衣服、饰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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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青包是给孩子的礼物、是属于孩子的。因此,父母应该将青包用在孩子身上。”
他表示,父母也可采取节省方式,为孩子将青包存下或投资。若挥霍这笔钱,用以购买不需要的东西就是禁止的。
不过他也说,若真的有需要,父母还是可以使用孩子的青包或任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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