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3日訊)一名商人涉嫌以高回酬利誘,多次欺騙一名男子投資不存在的屋業計劃,並收取對方總價58萬令吉的支票,今日在北海推事庭面對7項控狀時,皆否認有罪。
推事茜蒂祖萊卡在被告求情後,批准每一項控狀以以8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即總計5萬6000令吉的保釋金,並將案展6月26日過堂進行文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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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末卡瑪阿巴(54歲)在北海推事庭面控。根據控狀,他被指分別在2018年9月8日中午12時35分、中午12時15分、中午12時25分、中午12時30分、2018年9月24日下午2時10分、下午2時15分以及下午2時20分,在威北打昔汝莪商業中心 ,以在關丹區不存在的人民組屋計劃、及在爪夷高爾夫花園71個單位店屋計劃,欺騙一名男子投資獲高回酬利益,後者總共開出7張分別是4張10萬、2張5萬及1張8萬令吉的支票給其名字及AKAR BINA TEGUH有限公司。
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對監禁刑期不少過1年及不超過10年監禁,以及罰款和鞭笞。
被告代表律師在庭上求情時說,被告是自僱人士,收入不定,與妻手育有10名子女,其中5名尚在求學及2名孩子尙幼,因而要求法庭減低保釋金額。
此案由副檢察司阿斯瑪阿薇拉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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