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传统媒体是靠广告营收来维持生计,但随时代变迁,网络媒体的崛起,让传统媒体多了一个竞争对手,惟我们会好好逐一克服。
身为在北马星洲媒体的业务主管,我觉得无论是网络发达,还是人工智能(AI)的趋势来袭,传统媒体并不容易被取代。记得前主管曾跟我说过,媒体是记录者,在一个小镇上,记者用心去记录每一条大街小巷的人文故事。
ADVERTISEMENT
人工智能确实能用最短时间整理最完整的报告,但新闻并不是报告那么简单,而是记录一些资讯后,再由人脑用情感和个人经历来填补,从调查报道、同理心和故事讲述方面,人工智能还是没办法取代的。
报馆作为传统媒体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往往企业需要有关新闻宣传,以在国外分享本身企业的大小故事,这方面网络媒体不一定能做得比传统媒体好。
毕竟,并不是投资在网络媒体,就可以在国外赢得认可,因为只要有资金,就可在网络媒体占据一席位,但传统媒体在报道职责上,了解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切都是公信力的条件。
作为业务部主管,我时常也会接到相关单位的邀约,寻求报馆成为活动媒体伙伴或协办单位。我的责任就是筛选,过滤活动性质以及考量其效益后,再与主办方沟通。
这些单位邀请报馆合作主要有2个重点,第一需要有大篇幅的版位,第二则是通过拥有公信力的报章宣传,他们可以通过这平台征求更多的经费赞助。
因为一旦获得馆方的同意成为主办方的合作伙伴,对方就可以运用报馆的标志,放在活动海报及宣传上,从中可以让更多人知晓有关活动获得报馆的配合,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有次同事无意中发现有个单位的活动海报出现报馆的标志,就向我确定报馆是否是有关活动的媒体伙伴。我看了海报后,很肯定报馆没有接到任何合作通知,也进一步联系总社询问是否有代为接下有关合作,答案也是没有。
后来得知,主办方以为之前的预告活动,报馆有委派记者采访,就等同于合作媒体。我们便向对方解释,在未经得到报馆同意或授权下,把报馆列为合作媒体或协办单位,并把标志印在活动海报上,是可构成追究法律责任的。
在这事件上,也确实让主办方学会与媒体交涉,以避免引起追究法律责任。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