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槟州穆斯林餐馆在斋戒月期间的营业时间将不会受到限制,惟槟第一副首长拿督莫哈末阿都哈密提醒那些因特定原因而没能斋戒的穆斯林,也勿在公开场合饮食。
他日前在甘榜拉哇清真寺出席活动时说,州政府并没计划在斋戒月期间限制穆斯林餐馆的营业时间,这也意味小贩的营业时间并不仅局限于傍晚至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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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尽管一些穆斯林因特定原因或病情并没斋戒,但他们也不允许在公开场合饮食。
“至于其他人,我们也希望他们能尊重斋戒月。”
他说,违反者可在1996年槟州伊斯兰刑事犯罪法第15条文下被采取行动。
教育部长法丽娜日前下令学校食堂必须在斋戒月期间如常营业,这引起伊斯兰党领袖的不满,认为教育部长的有关指示是不尊重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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