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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13am 29/0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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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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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虐狗庭上认罪 判监1天罚款1.2万

陈志强(右)牵着妻子步入法庭。(刘必强摄)

(大山脚29日讯)华裔今日被控认罪,被判坐牢1天兼罚款1万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以6个月牢狱取代。

被告陈志强(译音,46岁)今早在大山脚法庭被兽医局提控。兽医局主控官罗兹曼在宣读控状时指出,被告于去年11月21日凌晨12时06分,在忠英园丽园拖拉1只母狗,导致母狗遭受痛楚,触犯1953年动物法令第44(1)(d)条文,即恶作剧或不合理情况下做出或省略任何举动,造成动物承受非必要疼痛或痛苦,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44(1)条文同读,罪成者将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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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被告在庭上听完控词后认罪。代表律师阿纳斯哈吉米求情时说,被告妻子身有缺陷,并育有1名年幼孩子,落网前是1名小贩,事后精神创伤而无法工作至今2个月,所以要求轻判。

推事哈利特做出上述宣判。

陈志强今早8时许在妻子、父亲,以及邻居的陪同下到达大山脚法庭。陈志强听判后直接被送入拘留所,等候送往监狱。其亲友则在庭外筹谋罚款的事,争取缴付罚款。

视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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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9pm 10/04/2025
外籍人士路边非法摆摊 槟岛市厅拉队拆除
(大北马)外籍人士非法摊位 市政厅拉队拆除
市政厅执法员割开非法摊位的建筑结构。(取自市政厅脸书)

(槟城10日讯)槟岛市政厅拉队到丹绒道光路旁,拆除由外籍人士经营的非法摊位。

市政厅在脸书贴文说,市政厅执照及执法组昨日下午展开拆除行动,并指有关行动是基于相关外籍人士未能遵守1979年槟岛市政厅小贩条例而展开。

网民在贴文下留言称赞,同时希望市政厅也能对乔治市市区内,占据五脚基空间行为展开取缔行动。

(大北马)外籍人士非法摊位 市政厅拉队拆除
市政厅拉队拆除丹绒道光路旁,由外籍人士经营的摊位。(取自市政厅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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