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封志期龍年除夕日2月9日籤準的公函,我太太則是在10天后即大年初十收到信,申請了6年的入境許可證(Permit Masuk)即成為馬來西亞永久居民,終於在上訴階段獲得內政部長的批准。
從提呈申請到獲准的過程耗時耗力不說,最讓人不安的是在等待“成績”的那一段日子,申請人根本無法知道其檔案是否還在當局處理中,我奉勸申請人一定要勤於向當局詢問進展,雖然詢問了也不會獲得任何確切答案,但是至少可確保檔案不會誤墜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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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太的這一張批函,經歷了4任內政部長即扎希、慕尤丁、韓沙及現任的賽夫丁才上訴得直,內政部的認真審批絕對無庸置疑,即使只是申請成為馬來西亞的永久居民。可以想像,如果要申請成為馬來西亞公民那就更加困難了。
我們不必拿那些獲得特別照顧的外國人來比較啦,這些來自外國的“超人”,不必經歷一般人必須經歷的正常手續,就可獲得永久居民或公民身分,我們用羨慕的眼神看他們好了。
我略提我太太申請入境許可證的過程,我太太是在2018年向移民局提呈申請表格,最基本的條件是必須在我國住滿5年及其外籍配偶的長期社交簽證沒中斷過,間中離開我國的天數也必須補回。
如果文件資料齊全,移民局就會接受申請並給於數個月後的面試日期,我太太是在2018年12月3日到移民局面試,數個月後即2019年2月11日到警方政治部面試。
面試後就是猶如茫茫大海的等待,間中我有致電當局、到移民局詢問進展及通過人民代議士去了解進展,不過還是沒有任何消息,只是我已確定檔案仍在,這是唯一的安慰。
忘了是2022年的那一天,接到志期2021年12月31日的信函,指我太太的申請已被拒絕,拒絕的原因沒有說明,只說可在30天內向內政部長提交上訴,我只記得,收到信函時根本來不及在限期內提呈上訴,向人民代議士申訴及致電當局後,被告知無所謂,限期過後還是可提呈上訴。
快快處理提呈上訴所需文件後快郵寄過去指定的部門,間中我也致電及通過人民代議士查詢上訴文件是否已收到,答案是……不必說也知道,不過我還是不斷致電及通過各種管道包括手機應用程式向當局詢問進展,直到收到當局志期2022年9月30日的信函,指上訴文件已接到,我才確確實實安心,寄出的上訴文件沒有失落。
間中不斷的通過各種管道查詢上訴進展,去年接到志期8月22日的信函,指上訴仍在內政部考量中,因每一項申請都必須耗長時間慎重考量,該信函的複本也致給首相政治秘書。
就在歡慶農曆新年時,終於收到信函指內政部長已同意批准我太太的上訴,並要求在6個月內親自到移民局總部辦理取得入境許可證的手續,逾期則作廢。
或許,申請了6年獲批,還算是幸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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