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3日訊)慣犯跨3州專選商店爆竊,去年闖入摩托車店幹案時“物物交換”,騎走新摩托車,留下老舊摩托車,卻成為警方破案的關鍵物證,於上週落網,讓警方成功偵破在檳吉玻發生的27宗商店爆竊案。
加央警區主任尤沙里夫丁說,這名43歲慣犯有43項案底,包括入屋爆竊、毒品、偷車等,其中有10宗已被列為通緝犯,這次警方破獲的27宗爆竊案中,分別是6宗在玻州、吉打19宗及檳城打昔汝莪,全是商店爆竊,嫌犯將會事前找好目標,入夜才幹案。
ADVERTISEMENT
他說,這名印裔男子在居林一家廢鐵廠工作,通常會在凌晨1時至5時爆竊,包括摩托車店、手機店、修車店、輪胎店等,贓物會變賣或者典當換錢。
“警方已成功起回50件盜竊品,包括手提電腦、一輛Y15摩托車,總額逾1萬5000令吉。而他去年9月偷走加央一家摩托車店,價值4500令吉的新摩托車,已被他放在一個隱秘處,目前還未尋獲。”
尤沙里夫丁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57/379A(破門行竊/偷車)條文調查,慣犯延扣至今天屆滿,接下去將會繼續延扣調查其他案,完成後也會轉交給其他警區繼續調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