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3日讯)惯犯跨3州专选商店爆窃,去年闯入摩托车店干案时“物物交换”,骑走新摩托车,留下老旧摩托车,却成为警方破案的关键物证,于上周落网,让警方成功侦破在槟吉玻发生的27宗商店爆窃案。
加央警区主任尤沙里夫丁说,这名43岁惯犯有43项案底,包括入屋爆窃、毒品、偷车等,其中有10宗已被列为通缉犯,这次警方破获的27宗爆窃案中,分别是6宗在玻州、吉打19宗及槟城打昔汝莪,全是商店爆窃,嫌犯将会事前找好目标,入夜才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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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名印裔男子在居林一家废铁厂工作,通常会在凌晨1时至5时爆窃,包括摩托车店、手机店、修车店、轮胎店等,赃物会变卖或者典当换钱。
“警方已成功起回50件盗窃品,包括手提电脑、一辆Y15摩托车,总额逾1万5000令吉。而他去年9月偷走加央一家摩托车店,价值4500令吉的新摩托车,已被他放在一个隐秘处,目前还未寻获。”
尤沙里夫丁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57/379A(破门行窃/偷车)条文调查,惯犯延扣至今天届满,接下去将会继续延扣调查其他案,完成后也会转交给其他警区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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