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羅士打18日訊)一名印尼籍女子入境準證逾期後仍逗留我國,從浮羅交怡乘搭客船往吉打港口途中被海事執法機構執法員取締,當場被捕。
吉打港口海事執法機構局長阿芝麗嚴蒂今日發文告說,當局於昨午2時15分接到情報後,在吉打港口2.3海里處截停從浮羅交怡往吉打港口的客船,並在船上扣捕該名外籍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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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執法員檢查女子的入境準證後,發現早於2020年已逾期,因此扣捕該女子,並援引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15(1)(c)(逾期逗留)條文調查此案。罪成者將被判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她說,當局也於上週三(14日)在吉打港口4.8海里處逮捕一艘非法使用未註冊通訊設備的C級漁船。事主違反《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和1985年漁業法令,當局充公漁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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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日讯)一名中国男子为了留在新加坡工作赚钱还债,在工作准证到期后竟逾期逗留超过21年,直到盗用朋友的身份证去看病被识破,事件才东窗事发。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狄福平(译音,56岁)面对抵触新加坡国民登记法令和移民法令等11项控状,他在庭上对其中三项认罪。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判他坐牢10个月,罚款2000元(新元,下同;约6627令吉)。
案情显示,被告在2000年12月3日入境新加坡,当时持有工作准证,受聘为木匠。他的工作准证在2003年4月21日被取消。他因为还欠下当初来新的代理费,在中国的生意也失败,便继续留在新加坡赚钱还债。
友人身份证掉落 被告捡到后占为己用
庭上透露,被告与一名罗里司机是朋友,偶尔会相约喝酒。大约在2008年前后,那名友人在一次喝酒付款时,不小心落下身份证。被告捡到身份证却没有归还给朋友,反而占为己用,包括多次到医疗机构注册求医。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在去年6月27日,利用朋友的身份证到新加坡全国眼科中心接受治疗,从去年2月至12月,10次到后港的一家诊所求诊。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他于去年12月20日再次到访这家诊所时,诊所职员发现他的长相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不同,觉得事有蹊跷,便报警处理。被告当天被捕,还押至今。
庭上披露,被告失去准证后,从2003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20日,总共在新加坡逾期逗留长达21年七个月又2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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