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截查指車內藏毒勒索 華青報警揭發



(檳城3日訊)檳城華青被5名警察截查,被指控車內藏毒,還遭警察勒索1萬令吉,經討價還價,華青交出4500令吉給5名警察,事後不甘願而報警,揭發該5名涉及勒索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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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總警長拿督許國振今日證實此案時說,警方已扣查5名涉及勒索的警察,介於24至48歲,也充公5人事發時乘坐的3輛警隊巡邏車。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4條文(勒索)展開調查,5人也被延長扣留4日助查。
他強調,警隊不會向任何涉及罪案或勒索的警察妥協,警察的受查程度與一般罪犯同等。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拉沙魯丁日前才訓誡,警察的不當行為必須受到對付。”
這事件於本月1日晚上10時15分在大山腳峇冬丁宜路發生,27歲華裔事主(工廠職員)開車經過該路段時,被3名共乘2輛巡邏車的警察攔截。
3名警察搜查事主的汽車時,發現一包疑似毒品的粉末,但事主矢口否認該粉末屬於自己,不過,3名警察堅持指事主擁毒,且罪名嚴重。
較後,另外2名共乘一輛巡邏車的警察到場,5名警察向事主勒索1萬令吉,以換取不採取對付行動,經過討論,勒索金減至4500令吉。
事主因此被指示到銀行取款,但其身份證、駕駛執照及手機被警察扣押,直到華青到新邦安拔一帶的銀行取出4500令吉,並交給其中一名警察後,其證件和手機才獲歸還。
獲准離開後,事主感到不服氣,也到警局報案揭發上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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