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51張禁止賣酒通告 檳州政府:技術問題


(檳城24日訊)檳島市政廳撤回51張要求商家于大寶森節期間禁止賣酒的通告,同時維持過去只有5個商家被禁止的情況;檳州地方政府主席方美錸表明,這是個“技術問題”。
檳島市政廳於1月22日發出56張通告,在24日至26日期間,禁止在神輦遊行路上的商家賣酒,並引起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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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檳島市長拿督拉佔德蘭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宣佈,市政廳撤回當中51張通告。
“另5張禁止賣酒的通告維持,有關通告是發給在西方路和歌德路,靠近大寶森節攤子的5間商家,這些商家在過去多年,每逢大寶森節都會被禁止賣酒。”

他指出,至於喬治市、牛幹冬、柑仔園、海墘新路、紅燈角等地區的商家不會受到影響,市政廳已經派員向相關收到禁酒通告的商家收回禁酒通告。
此外,檳州地方政府主席方美錸說,這是項技術問題,而州政府嚴正看待此事,因此未來任何要禁止商家賣酒的決定,必須先通過州行政議會。
“我們明白大寶森節時,警察關注且不同意在哥德路和西方路,靠近大寶森節攤子的地方賣酒。”
他認為,檳城其它賣酒商店,在這三天也會迎來國內外遊客的光顧,他們有權利買酒,因此不該影響到他們。
根據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報導,有酒吧業者接到市政廳發出的禁酒通告,通告寫明從1月24日至26日期間,吉寧街、牛幹冬、柴路頭、海墘新路、紅燈角、頭條路、柑仔園路、西方路、瀑布路的所有場所,必須停止售賣酒精飲料。
通告寫明,有關禁酒決定是由檳城興都教基金理事會於12月4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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