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9日訊)雙溪大年市議會從今年起,將要求商業區的特定行業業者租下他們店面前的車位,否則不批准更新營業執照,此措施引起一些業者不滿,希望當局能給予優惠,不要加重生活負擔。
有業者向媒體投訴,認為市議會的“強制性”舉措,已加重他們的成本負擔,這些業者認為,既然商家和業主都已交門牌稅,市議會就有責任準備停車位,讓商家可以營業,而不是這樣來“招待”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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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欽:租車位一天3令吉 告示牌250令吉
位於新城市花園的MR TINT汽車鏡子隔熱膜、音響器材與汽車配備業者郭世欽(38歲)指出,他在去年尾更新營業執照時,就被要求必須在自己的店面前申請租下停車位。
他說,有關停車位一天3令吉,業者也選擇直接繳付半年或1年的租金。
他說,市議會要業者在完成租車位程序後,通知他們前往檢查,被租下的車位,會被劃上紅色線格,業者也需要繳付250令吉購買停車位告示牌。
他指出,市議會的措施無疑加重業者的負擔,停車位的租金也沒有優惠,不管業者有無開店,都必須支付租金,包括吉打的週五六休假,他希望當局能調整相關收費。
林漢傑:對業者不公平
傑升汽車維修與服務中心業者林漢傑(42歲)指出,所有顧客的車子,都是駛入店內維修,他認為對業者徵收停車費的做法有欠公平,也希望市議會能修改。
他補充,儘管他們在店內維修汽車,若相關的車子停放在市議會停車位,他們也會看情況,代車主放停車固本;但也有一些車主也會遲遲不來領車,因此若被市議會開罰單,那麼車主就要自行負責。他也會事先知會車主。
練韋見:公眾投訴業者霸佔停車位
大年市議員練韋見指出,市議會是因日前接獲公眾的投訴,指業者霸佔店前的停車位,因此在去年8月落實該項舉措。她要求市議會提供更詳細的指南,讓相關業者瞭解。
她說,在商業中心的汽車維修、摩托車銷售與維修、機械,以及汽車配備領域的業者,必須另租店前的停車位。這些租金都是市議會的收入來源,將用來改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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