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7日讯)吉打州一家米较厂因涉嫌售卖碎米给予没有执照的买方,以及碎米数量记录的存库和实际数量有误差,面对两项指控时认罪,被推事庭判罚1万2000令吉。
这家位于竹城的米较厂是于本月15日,在吉打铅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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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及粮食安全部今日发文告说,该米较厂面对的2项指控,是(一)在1996年稻米与白米监管(批发与零售)条例第9(1)(b)条规,米较商不可将白米售卖给持牌者以外的任何人。米较商仅可卖米给持有批发准证(非米较商)、杂货商、餐饮业或在合约中的白米供应商。
第二项指控是,存库报表的数量与存货有误,因而抵触1994年稻米与白米监管法令第8(2)条文。
对此,法庭判决两项指控各罚7000令吉和5000令吉,而所充公的大米价值约2万5000令吉。
文告说,吉打州稻米及白米监管局(KPB)在接到民众的投报,于2023年10月7日的特工队行动中,到竹城一家米较厂展开取缔行动。
文告说,当局检查发现,该米较厂于2023年9月24日,向无牌的单位售卖5袋共250公斤的碎米,且米较商提供的库存记录报表与存货数量不符。
对此,当局充公了1万0593.70公斤的碎米,而米较厂也触犯了2项条例。
文告说,本地白米的供应在过去几个月面对短缺,这是因为一些不负责任的米较厂所为,造成本地白米供应不足的假象。
文告补充,为了确保本地白米的市场稳定,农业部提供津贴增加产量,且也积极展开执法行动,保障本地白米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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