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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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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11pm 11/01/2024

撤销

槟岛市政厅

不合理

酒店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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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岛市政厅

不合理

酒店执照

不合理撤销酒店执照赔上近百万 “槟岛市政厅别用公帑买单”

(槟城11日讯)槟州人民党促,勿以纳税人金钱承担官员不合法及的法律行动代价。

该党主席郑雨周、副主席拉温德星、宣传主任安德鲁拉惹和副秘书吴君伦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日前一宗庭案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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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人民党促槟岛市政厅勿以纳税人的钱承担官员不合法的法律行动代价,右一起为郑雨周、安德鲁拉惹、拉温德星和吴君伦。(周新才摄)

他们说,高庭宣判槟岛市政厅不合法卡巴星大道一家酒店业者营业执照,以致须承担接近100万令吉巨款开销,即86万5211令吉赔款和10万令吉庭费。

他们说,槟岛市政厅官员于该酒店经营者的执照在2016年到期之前6个月就撤销执照,业者从槟城高庭获得暂缓执行令,申请这期间所蒙受损失的赔偿并胜诉,槟岛市政厅向上诉庭上诉后败诉,随后再向联邦法院上诉也败诉。

“法庭认为,槟岛市政厅在有关执照到期前6个月撤销执照的行为,属于非法、不理性、不合理和不适当。”

质疑谁承担法律损失

他们说,槟岛市政厅共有3名代表律师上庭,法律行动费用沉重,到底最后由谁支付法律行动的损失,是纳税人、槟岛市政厅,还是涉及的官员?

“如果任何官员违法,槟岛市政厅就为其辩护,并承担相应费用,这是否有符合规定?”

他们促请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对此事解释。

“如果槟州政府开创先例,允许使用纳税人的钱来支付官员的非法行为损失,会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当局须对涉及官员进行纪律处分,可让他们负担所蒙受损失的费用,并制止任何肆意浪费纳税人金钱的行为。”

他们说,纳税人辛苦赚来的钱不应该用来承担官员的非法行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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