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9日訊)針對陸路交通局執法人員執勤時被羅裡司機毆打一事,吉打州局長阿曼沙促請道路使用者時刻遵守交通規則,且要配合執法人員的行動,萬勿動粗。
他坦言,當局執法人員在執勤時困難重重,面對各種挑戰,多年前甚至遇上一名人士拿出斧頭準備攻擊執法員。不過,種種的挑戰沒有打擊該局執法員的信心,繼續履行執法責任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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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希望大家瞭解執法員的職責,同時也希望大家不要為難執法員,一旦面對執法員攔住檢查時,儘量給予配合。
另外,被打的執法員向媒體解釋,他們是在事發時間調查有關羅裡的車牌號碼,發現男司機犯下3項錯誤,即車子路稅到期、沒有車保險以及沒有取得電腦驗車中心(PUSPAKOM)通過的定期檢測。
他說,他們是從達魯阿曼鎮跟蹤這輛羅裡,至到進入日得拉湖畔花園的路口,開始鳴警笛且亮起警燈指示這輛羅裡停下,不過男司機卻不理會。
“坐在我身邊的同事開窗指示對方停下,但是他依然不理會我們的指示。”
他今日在吉打州陸路交通局總部向馬來報章《大都會日報》解釋事情經過時說,他用手機錄下當時情況作為證據,並緊追羅裡來到一個住宅區後,有兩人從羅裡下車。
他說,其中24歲的男子就向他揮拳,阻止其攝影,不過他強忍,同時也交待同事離開,避免發生不愉快事件。
判監1天罰4000令吉
他過後憑著所拍的視頻證壉向警方報案,涉事男子也遭到警方逮捕,之後在刑事法典第353條文(使用武力阻礙執法)面控 ,最終被判坐牢1天和罰款4000令吉。
日前網上流傳視頻,顯示一名羅裡司機疑不滿陸路交通局執法員一路鳴笛尾隨,在執法員準備執法時,竟出手打傷執法員,引起網民熱議及撻伐。
之後,阿曼沙今午發文告向媒體證實此事,但指此事是去年11月22日下午4時04分,發生在日得拉打溪達魯安曼路。視頻中的男子也已面對法律制裁,只是沒想到視頻會再次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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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罗交怡24日讯)1名海事机构执法人员2年前涉及对1名女子动粗,今日被控蓄意伤人罪。
被告拉兹阿曼(39岁)是海事执法机构下士,他今日被押上浮罗交怡地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指出,他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3时13分在真浪海滩的丹绒马里的民宅内,对1名女子动粗造成对方受伤,其行为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一旦罪成可面对入狱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的刑法,或两者兼施。
在庭内,主控官阿卡丽玛向法庭要求被告需以5000令吉保外候审,同时不得接近和联系受害者。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拉惹迪文认为,被告仍有职务在身的公务员,不会畏罪潜逃,希望法庭能减低当事人的保释金。
最终,法官艾伦苏曼谕准被告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谕令被告不得接近、骚扰和联系受害者,案件择定5月18日过堂。
根据报道,40岁的单亲母亲被甜言蜜语的诱惑受骗超过30万令吉,被告身为受害者的前男友,他得知事情后打伤受害者。验伤报告显示,受害者多处有伤迹,包括颈项、脚步和眼睛被打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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