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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4pm 07/01/2024

停车位

停车位

刘黄来 | 买车没位停?

文:刘黄来(作者为本报高级记者)

根据地方政府条例,在地上屋的外面停车,就算是停在屋前,都是非法的,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

豪爽地买了地上屋,以为免去了住高楼要买的问题,没想到,地方政府“封尘”多年的条例,早前却高调地出现在报章新闻上,让很多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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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屋外的马路上不可以停车?”

柔佛巴西古当市政厅去年为了要解决当地居民的邻里纠纷,发布了一项通告,禁止任何人把交通工具停在住家前方,就算是屋主也不行,否则将被罚款。

看一下当局可以援引对付违例者的法令:除了巴西古当市政厅的2项法令,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第48(1)条文、1974年沟渠及建筑物法令(133法令)第48(1)及第49(1)(g)条文,都是全国各州通用的法令条文。

所以,别以为这种对付行动只会发生在巴西古当或柔州而已,但凡接到投诉,任何州属的地方政府,都可以援引相关法令对付违例者。

住地上屋要停车,只能停在庭院里,庭院若不够大,那只能去外面找合法的停车位,停多久就付多少停车费。政府要的,就是这种尊崇法治的人民。

以为住地上屋,外面路旁都是免费停车位的人,从今以后都要打消这念头了,因为地方政府很常会收到有关停车问题的邻里纠纷,我们不知道地方政府几时会“心血来潮”,或是突然醒悟,在所有住宅区的路旁安装限停杆,禁止任何人停车。

这政策,除了地上屋住宅区,连高楼住户也将“受罪”,因为高楼停车位也永远不足够,高楼外的路旁都停满车子。

在槟岛,住宅和高楼区的路旁停车向来都是司空见惯,但警方或槟岛市政厅会执法员会突然开罚单提醒大家:“除了停车格,路旁停车都是非法的哦。”

其实,执法单位有可以执法的权力,但作为政府,不应视而不见这种足以影响全民的问题。

就算你只有一辆车,但你会去探访亲友,亲友家庭院没位,高楼探访者停车位爆满,你不可能开车去七八条街以外的商业中心停车,你当时只想随便停在附近路旁。

B40以上的群体,一个家庭拥有2至3辆汽车,以目前的速度来计算,合法停车位的数量远远追赶不上新车增加的速度。

那政府是否应该限制车行的销售量,或实施一个家庭“一车政策”?

未来,政府是否应规定房屋发展商在开发地上屋之前,必须先开发附近的地段作为停车场?以后,未能提供停车场的住宅区开发计划,是否会滞销?买了地上屋的屋主,因为在屋前或路旁停车而收到罚单,那罚金是否应由发展商缴还?

这些都不是人民能够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政府几十年来视而不见,不去解决的问题。

如果政府无法解决这些问题,那就别用法律来压迫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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