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居林21日訊)檳州和吉打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分別突擊阿斯頓路一間商店和魯乃繁榮園一商店,充公總值逾2萬4000令吉的冒牌嚼煙。
檳內貿局局長傑根今日發文告指出,該局一組執法員昨日下午1時,與投訴人Malik Streams控股有限公司的代表一起突襲有關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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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中,執法隊起獲358包總值2萬3270令吉,冒用‘Pan Asal’註冊商標的嚼煙。”
該局援引2019年商標註冊法令102 (1) (c)條文調查此案。
“一旦罪成,公司或組織每個冒牌貨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5000令吉,重犯則每個冒牌貨可被罰款不超過3萬令吉;個人則每件冒牌貨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則每件冒牌貨可被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取締前入店購買嚼煙取證
另一方面,魯乃繁榮園一商店遭吉打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取締,充公597小包總值1194令吉的嚼煙。
吉打州內貿局局長阿芬迪發文告說,該局於昨日下午4時30分,與投訴人即“PAN MS”品牌的代表一起展開突襲行動,行動前已派員到有關商店購買該產品。
“行動中,內貿局在該店搜獲597件價值1194令吉的‘Pan Asal’牌子,疑為都是冒牌貨的嚼煙。”
他說,內貿局援引2019年商標註冊法令102(1)(c)條文並可與100條文同讀調查此案。
“如果罪成,公司或組織每個冒牌貨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5000令吉,個人則每件冒牌貨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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