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居林21日讯)槟州和吉打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分别突击阿斯顿路一间商店和鲁乃繁荣园一商店,充公总值逾2万4000令吉的冒牌嚼烟。
槟内贸局局长杰根今日发文告指出,该局一组执法员昨日下午1时,与投诉人Malik Streams控股有限公司的代表一起突袭有关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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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执法队起获358包总值2万3270令吉,冒用‘Pan Asal’注册商标的嚼烟。”
该局援引2019年商标注册法令102 (1) (c)条文调查此案。
“一旦罪成,公司或组织每个冒牌货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重犯则每个冒牌货可被罚款不超过3万令吉;个人则每件冒牌货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则每件冒牌货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取缔前入店购买嚼烟取证
另一方面,鲁乃繁荣园一商店遭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取缔,充公597小包总值1194令吉的嚼烟。
吉打州内贸局局长阿芬迪发文告说,该局于昨日下午4时30分,与投诉人即“PAN MS”品牌的代表一起展开突袭行动,行动前已派员到有关商店购买该产品。
“行动中,内贸局在该店搜获597件价值1194令吉的‘Pan Asal’牌子,疑为都是冒牌货的嚼烟。”
他说,内贸局援引2019年商标注册法令102(1)(c)条文并可与100条文同读调查此案。
“如果罪成,公司或组织每个冒牌货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个人则每件冒牌货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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