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10日訊) 檳州總警長拿督許國振說,警方的優先任務是接受投報,而不是在意投報者在報案時的衣著是否合適。
日前,一名男子在社交媒體上指出,他的汽車車窗被打破、車內太太的護照以及現金被拿走,去警局報案時,竟被警員告知回家把短褲換成長褲再去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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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國振接受網媒“今日自由大馬”記者訪問時說,警方正調查此投訴,也將對有關的警員採取合適的行動。
他說,根據初步調查,當時發出更換褲子命令的是當時在保安亭執勤的一名志願後備警員。
許國振指出,檳城警方始終秉持為社區和到警察局求助的人服務的理念。因此,當務之急是接受報案,並立即採取行動幫助受害者。
他強調,這與民眾到警局報案時的穿著是否得體無關。
上述34歲沈姓男子日前與太太在小販中心用餐後,去取車時發現車窗被打爆,放在車內的現金、護照等已不見,去新邦安拔警局報案時,卻被警員告知換長褲再來。
男子在We Love Bukit Tambun 吾愛武吉淡汶臉書群組貼文分享本遭遇,並感嘆“真的當人民沒事去警局玩耍”。
根據媒體報道,有關男子先是到新邦安拔警局報案,但警局外站崗的警員,在詢問局內警員後,告知他應去武吉淡汶警局報案。
有關男子接著回說,既然都來了,能否就在該處報案時,對方卻叫他先回家換長褲。
“我穿著短褲在外用餐,遇到緊急事件才趕來報案,總不能要發生意外的人,回家換長褲才來吧?”
他坦言,在被拒報案後,他與太太和孩子重返小販中心尋找丟失的護照,幸好當時淡汶警員巡邏時經過,並在瞭解情況後,叫他去淡汶警局報案。
“我依然穿著短褲,但是在淡汶警局卻完全沒有問題,警察還問為何那麼遲才來。”
他指出,淡汶警局的警員也告知,若是遇上緊急事故,可以獲得通融穿短褲到警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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