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北马新闻

|
发布: 6:33pm 30/11/2023

电召车司机

猥亵女儿

电召车司机

猥亵女儿

电召车司机猥亵女儿案 认罪后改口 明年3月审讯

电召车司机被控
被告已委任辩护律师,案件定于明年3月审讯。

(北海30日讯)63岁被控猥亵13岁女儿案,将于明年3月18日和26日进行审讯。

被告已委任律师辩护,此案今日进行案件管理程序时,法官定了审讯日期。

ADVERTISEMENT

被告被控于年3月、5月及6月期间,在大山脚某住家先后两次触摸及一次吮吸13岁女儿的胸部,以及一次触模女儿私处,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

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加鞭刑。在相同法令第16(2)(a)条文的附加刑罚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和鞭笞不少于2下。

被告原本在9月14日第一次上庭面控时已俯首认罪,法官祖海米定于本月27日下判,但被告又改口不认罪,所以法官允许被告委任律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