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1日訊)行動黨全國元老俱樂部主席賴國平譴責甲拋峇底國會議員西蒂瑪絲杜拉不務正事,對區內選民毫不關心,反而無中生有及天馬行空,製造謊言造成各民族的混亂和不和諧的社會。
他今日與檳州3名州議員及1名上議員,今早率眾前往威北警區總部報案後,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西蒂瑪絲杜拉指控黨元老林吉祥和已故馬共總書記陳平與新加坡前總理已故李光耀擁有親戚關係,到現在還不道歉和沒有任何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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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蒂瑪絲杜拉是一名國會議員及博士,其言論有一定的分量,會得到人民的相信,該言論已造成民間尤其是馬來社區對行動黨的誤解。”
他說,西蒂瑪絲杜拉的言論對行動黨領袖是種汙衊,造成各民族之間關係不和諧,會導致一定的影響和不利,所以他報案促請警方對不負責任的言論採取對付行動。
他也以甲拋峇底選民身份,促請西蒂瑪絲杜拉身為國會議員,在各佳節期間,尤其現在歡慶屠妖節,應該關注印裔同胞需要什麼協助。
他希望國盟及伊黨,應瞭解西蒂瑪絲杜拉當了一年國會議員後,到底為甲拋峇底做了什麼,尤其馬來社群,很多馬來同胞也面對問題,西蒂瑪絲杜拉不但沒做正事,反而造成社會不安寧。
武拉必州議員王麗麗說,伊黨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和國盟主席丹斯里慕尤丁應該公開表明,他們對西蒂瑪絲杜拉發表有關謊言的立場。
她說,西蒂瑪絲杜拉利用不存在的家庭關係,試圖描繪行動黨與共產主義的關係嚇唬馬來人,製造大眾對行動黨和華人的恐懼,是極為不負責任的行為。
她說,西蒂瑪絲杜拉對於有關謊言和充滿種族主義的仇恨言論毫無悔意,更拒絕出示所謂家庭關係的證據,及收回具有惡意誹謗的言論。
“我們促請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條文(故意侮辱和蓄意破壞安寧)、刑事法典第505(c)條文(蓄意導致公眾恐慌和破壞公眾安寧)、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散播假消息)及刑事法典第499條文(誹謗)調查此案。”
出席者尚有峇眼惹瑪州議員朱悅權、峇眼達南州議員古馬蘭、上議員林格斯瓦然、威省市議員黃毓翔、黃泳瑋、王育璇及霖格斯瓦然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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