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再有3人获公民权,2013年成立的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至今年9月30日已帮助3807名无国籍或没有公民身分者向政府申请公民权,并成功解决1719宗案例。
林秀琴:另外1953申请公民权案呈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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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相关计划的行政议员林秀琴说,其余1953宗个案已呈交给国民登记局和其它政府机构处理,135宗则仍由该单位处理中。
她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也介绍槟州5个县的公民权计划协调官,分别是负责东北区的槟州公民权主任叶进强、西南区的威兰、威北的陈春庆、威中的达希拉妮、威南的纳库兰。
她指出,有关协调官主要工作包括协助解决小孩延迟注册报生纸、延迟注册登记、向移民局申请大马入境准证、学生签证等问题。
“我们的官员共为433人向国民登记局提交延迟注册出生证明的申请,以及120个延迟注册身分证的申请,至于入境准证的申请和其它案件则有1160个。”
她也说,欲寻求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帮助者,可于办公时间到光大46楼,也可致电04-650 5105或WhatsApp(011-5628 5600)。
林慧期:终于不用担心了
3名获得公民权的人士,分别是槟城的蔡嘉妮(18岁)、来自吉打的林慧期(16岁)和黎芝萱(21岁)。
林慧期是于昨日正式接到内政部的公民权批准信,她感到非常高兴,笑说终于不用担心读书、升学、未来找工作的问题。
“现在也可享有公民的福利,包括去医院看病、读政府学校不必付钱等。”
她是于2014年11月16日,首次向国民登记局提出申请,至今已将近10年。
其母亲杨彩清说,过去是因为生了孩子才注册结婚,导致孩子没有公民权,她非常感谢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的协助。
另外,黎芝萱则是在2016年12月7日提出第3次申请,并与昨日收到批准信件;蔡嘉妮则在2014年2月14日第2次提出申请,今年11月2日获批准。这两人也因为父母在未注册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孩子,导致无法获得公民权。
与会者有林慧期的父亲林来福和黎芝萱的父亲黎国良。
只要父亲名字列入报生纸 吁修法批准孩子获公民权
林秀琴也说,槟州公民权计划单位向内政部提出建议,包括要求内政部修改新的标准作业程序(SOP),以批准在马来西亚出生,并拥有大马籍父亲的孩子公民权,只要其父亲名字有列入在报生纸或可通过DNA测试鉴定父亲的身分就可。
她也认为,应该修改条例,以允许所有被大马夫妇领养超过5年或以上,同时有在联邦宪法第15A条款(Perkara 15A)下,向内政部提出申请的无国籍小孩获得公民权。
“对于年满21岁或以上的申请者,内政部可以考虑发出大马永久居留身份证(MyPR)或临时居留身份证(Mykas),以便他们可以继续工作或升学。”
她也说,对于在大马独立前持红登记,并提出公民权申请的老人,他们的申请若被拒绝,政府应该告知拒绝的原因,并提供上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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