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促请政府当局马上停止销售装饰灯,因为装饰灯的结构不牢固,可能导致触电和引发火灾,销售情况违反现有条规。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槟消协最近进行的调查发现,一些著名商业中心没有为所销售的装饰灯申请准证或标签为有认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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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这些装饰灯原名为圣诞灯,如今为了应节而附加独特的功能。根据装置和动画效果而名号各异,如走花灯、追灯、网灯和索灯等。
“其美轮美奂使它成为佳节不可缺少的装饰。消费人也乐在其中而忘记其低品质,结构脆弱而有潜在危险。为避免乐极生悲,槟消协呼吁能源委员会马上停止进口和销售此类产品。”
他解释,装饰灯被归类为34类家用电器产品之一。在能源委员会的分类之下,装饰灯必须获得批准书(COA)。
“根据1994年电力条例第97(1) 条文,没有人可以在未得委员会批准下生产、进口、展示、售卖或为这类产品打广告。违规者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不超过1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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