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9日訊)檳島市議員羅海扎強調,市政廳沒有阻止利華路人民組屋居民懸掛巨型巴勒斯坦國旗。
他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回應社交媒體最近流傳一封市政廳信函,指該廳不允許懸掛有關旗幟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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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澄清,在市政廳所管轄的組屋或任何單位懸掛東西,都必須獲得市政廳的批准,不過,有關旗幟早在市政廳批准前就已經掛上。
他指出,市政廳於10月11日接到來甘榜馬克布鄉村社區管理理事會,要求在利華路組屋張掛15公尺長巴勒斯坦國旗的申請,並在23日給予回函,但該國旗在14日就已張掛。
“市政廳強調,並未阻止人們展現對巴勒斯坦人民的支持,但基於安全隱憂,有關巨型國旗未獲得市政廳技術局的批准。不過,雖然該國旗未獲得批准,而市政廳也有權利將之拆下,但市政廳並未這麼做,且讓國旗繼續懸掛。”
他說,市政廳發出的回函,並非阻止人們支持及聲援巴勒斯坦人民。
另外,甘榜馬克布鄉村社區管理理事會主席莫哈末納因說,本身將呈上上訴信函,以讓市政廳繼續探討批准張掛巴勒斯坦國旗。
“我之前是為了儘快聲援巴勒斯坦人民,才會在獲得市政廳批准前就掛上國旗。”
他希望將市政廳回函流傳上網的人,停止散播未經考究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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