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9日訊)巫師疑在過去25年施巫術,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作案,最終因偷竊被警方逮捕,並揭發對方涉及其他3宗近期發生的住家爆竊案。
警方在偷竊案發生後的24小時內成功破案,扣捕這名巫師(49歲)與其同夥(23歲),並起回贓物包括摩托車、手提電腦、平板電腦、金飾、U盤等。
ADVERTISEMENT
涉偷竊挎包和摩托車
加央警區主任尤沙里夫丁說,2名嫌犯於5日10時許在加央瑟納花園一家雜貨店的收銀處,偷走收銀員放在櫃檯的挎包,並在包內發現現金和摩托車鑰匙,他們離開現場約20分鐘後,折返偷走摩托車。
他說,警方於當晚約10時56分接到投報,隔天展開“快速/門戶行動”(Ops Lejang/Pintu),加央警局局長於6日晚上約9時帶隊到甘榜樂保一間無門牌村屋捉人,2名巫裔男子當場承認作案,並在屋內起獲被偷走的側肩包及摩托車,總值8000令吉。
“除了偷竊案的贓物,我們也成功偵破2人幹下的另3宗分別在甘榜阿羅樂迪斯、王儲路及甘榜樂保發生的入屋爆竊案,總損失6萬4300令吉,目前警方取回手提電腦、平板電腦和U盤,相信嫌犯已將金飾變賣,用錢來買毒品。”
主嫌犯疑施巫術進入住家爆竊
尤沙里夫丁說,由於主嫌犯有巫術經驗,不排除在凌晨1時至6時幹案時施巫術,令到屋內的住戶不察覺,直至隔天醒來才發現住家被爆竊。
他補充,2名嫌犯都有前科,主嫌犯多達16宗案底分別是刑事案及毒品案各8宗,次嫌犯則8宗案底即2宗刑事案及6宗毒品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0/379A(建築物內偷竊/偷車)條文,以及刑事法典第457(破門行竊)條文來調查2人;刑事法典第379A(1)條文可判監禁不少於1年或不超過7年及罰款,第457條文刑罰則是監禁最多14年及罰款,或者鞭笞。
尤沙里夫丁也提醒公眾必須確保鎖門和關好門窗,也保持周遭環境的照明情況良好,以協助警方打擊罪案。
急晤1男子助查爆竊案
另外,警方也急晤一名涉嫌在吉玻兩州入店爆竊的印裔男子克里斯那馬尼。
尤沙里夫丁說,這名男子全名為Krisna Mani a/l Kanesen,來自吉打,現年42歲,被懷疑涉及8月至10月期間,在吉玻兩州的5宗入店爆竊案,涉及損失額高達2萬5000令吉。
“男子非法闖入車間,偷走現金和一些修車工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