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9日讯)巫师疑在过去25年施巫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作案,最终因偷窃被警方逮捕,并揭发对方涉及其他3宗近期发生的住家爆窃案。
警方在偷窃案发生后的24小时内成功破案,扣捕这名巫师(49岁)与其同伙(23岁),并起回赃物包括摩托车、手提电脑、平板电脑、金饰、U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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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窃挎包和摩托车
加央警区主任尤沙里夫丁说,2名嫌犯于5日10时许在加央瑟纳花园一家杂货店的收银处,偷走收银员放在柜台的挎包,并在包内发现现金和摩托车钥匙,他们离开现场约20分钟后,折返偷走摩托车。
他说,警方于当晚约10时56分接到投报,隔天展开“快速/门户行动”(Ops Lejang/Pintu),加央警局局长于6日晚上约9时带队到甘榜乐保一间无门牌村屋捉人,2名巫裔男子当场承认作案,并在屋内起获被偷走的侧肩包及摩托车,总值8000令吉。
“除了偷窃案的赃物,我们也成功侦破2人干下的另3宗分别在甘榜阿罗乐迪斯、王储路及甘榜乐保发生的入屋爆窃案,总损失6万4300令吉,目前警方取回手提电脑、平板电脑和U盘,相信嫌犯已将金饰变卖,用钱来买毒品。”
主嫌犯疑施巫术进入住家爆窃
尤沙里夫丁说,由于主嫌犯有巫术经验,不排除在凌晨1时至6时干案时施巫术,令到屋内的住户不察觉,直至隔天醒来才发现住家被爆窃。
他补充,2名嫌犯都有前科,主嫌犯多达16宗案底分别是刑事案及毒品案各8宗,次嫌犯则8宗案底即2宗刑事案及6宗毒品案。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0/379A(建筑物内偷窃/偷车)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457(破门行窃)条文来调查2人;刑事法典第379A(1)条文可判监禁不少于1年或不超过7年及罚款,第457条文刑罚则是监禁最多14年及罚款,或者鞭笞。
尤沙里夫丁也提醒公众必须确保锁门和关好门窗,也保持周遭环境的照明情况良好,以协助警方打击罪案。
急晤1男子助查爆窃案
另外,警方也急晤一名涉嫌在吉玻两州入店爆窃的印裔男子克里斯那马尼。
尤沙里夫丁说,这名男子全名为Krisna Mani a/l Kanesen,来自吉打,现年42岁,被怀疑涉及8月至10月期间,在吉玻两州的5宗入店爆窃案,涉及损失额高达2万5000令吉。
“男子非法闯入车间,偷走现金和一些修车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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