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即便以黑布遮盖货车,再以麻包袋裹着走私香烟,也逃不过水警的法眼。不法集团跑腿运载走私香烟,从登嘉楼取道南北大道载货到西马北部散货时,在南北大道双溪峇甲处的路段当场被捕。
大马水警第一区副指挥官罗希占今日在峇都蛮水警码头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警方在此案中起获55个麻包袋装着的走私香烟(共4400盒),价值(包括税)60万9840令吉,该名跑腿驾驶的丰田货车(价值4万令吉)一并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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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水警部队是从10月开始策划这起行动,并在接获情报后于昨日清晨6时,由高级警官拉队在南北大道第166.5公里处(双溪峇甲一带),鉴定一辆形迹可疑的丰田货车,当场逮捕一名相信是不乏集团跑腿的54岁本地男子。
“检查之后也发现,该货车的车牌是伪造的,同时以黑布遮盖着货车(后方的镜子),相信是不想被其他人看到货车内部。这些都是试图避开执法员的手法。”
他说,初步调查显示,这批走私香烟来自印尼,通过水路走私至登嘉楼,由本地人接货后通过不法集团散货。此集团已活跃3个月,涉案跑腿相信是集团的一份子,负责运载走私香烟来到北马的不同地点散货。
“我们盘问后得知,这名跑腿每周载香烟来北马两次,每次获得500令吉酬劳。”
他说,嫌犯从昨日起被延扣至10日以协助调查,此案已交由威南警区总部并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展开调查。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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