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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1:17pm 30/10/2023

性侵

猥褻

兒童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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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罪案

涉​猥亵13岁女儿 63岁司机反口不认罪

涉​猥亵13岁女儿  63岁司机反口不认罪
被告今早被警方带上北海法庭过堂。(中国报提供)

(北海30日讯)被控在去年13岁女儿,并已认罪的63岁电召车司机,今天在北海法庭过堂时,突改口供不认罪,法官已将此案在11月30日过堂。

该案原定在9月27日下判,但因为被告要聘请律师,法官才择订今天过堂。不过,被告今早在庭上突然改口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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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名巫裔被告此前被控4项猥亵女儿罪名,包括触摸胸部、私处和吮吸胸部,于9月14日被警方提控上庭,被告当庭认罪。

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安巴,当天也有出庭。

被告共面对4项控状,案情指被告分别于2022年3月至6月期间,在大山脚丹那烈一间屋子,涉嫌猥亵和非礼自己的13岁女儿,其中2项是触摸胸部、吮吸 胸部和触摸私处则各一项。

被告因此抵触2017年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及以相同法令的第16(2)(a)条文同读。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另须施以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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