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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马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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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1:49am 21/10/2023

砍人案

砍人案

檳七條路小販中心砍人案    被告不認罪保外候審

照片警方提供

(檳城21日訊)七條路小販中心的51歲被告,昨日被警方提控上庭,被告不認罪,獲准以1萬2000令吉保外候審。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判處罪成,可被判監禁20年和罰款,並追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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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砍人案本月11日下午約3時發生,被告是炸雞飯小販,當時持刀刺傷26歲華青的腹部,被告也逃離現場,傷者被送院搶救。

警方接獲投報,傍晚6時許在五條路組屋一帶逮捕被告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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