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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馬新聞

發佈: 11:49am 21/10/2023 1417点阅

砍人案

砍人案

槟七条路小贩中心砍人案    被告不认罪保外候审

照片警方提供

(槟城21日讯)七条路小贩中心的51岁被告,昨日被警方提控上庭,被告不认罪,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处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和罚款,并追加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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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砍人案本月11日下午约3时发生,被告是炸鸡饭小贩,当时持刀刺伤26岁华青的腹部,被告也逃离现场,伤者被送院抢救。

警方接获投报,傍晚6时许在五条路组屋一带逮捕被告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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