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8日訊)檳州中華總商會今日以“亡羊補牢猶未晚”,形容檳州發展機構(PDC)宣佈終止與Umech Land有限公司在峇都交灣第二工業園計劃(BKIP2)的合作協議。
檳中總也建議PDC自行開發此工業園,因為以該機構過去50年開發工業園累積的經驗,這次要建造州內的第10個工業園計劃根本沒必要私營化或以外包等方式假手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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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中華總商會會長拿督斯里方炎華今日在新聞發佈會說,自PDC在10月17日發佈文告,引用合約條文取消與Umech Land的賣地合約後,檳中總收到不少來自各媒體的詢問有關商會對PDC宣佈取消與Umech Land的賣地合約的意見。
“針對PDC決定取消合約事件,我們認為雖然來得晚一些,畢竟也算是‘亡羊補牢猶未晚’。”
他說,目前PDC董事會已指示管理層通過大眾傳媒刊登廣告,以徵求建議書(RFP)的方式,邀請合作對象。因此,檳中總呼籲PDC在新的一輪徵求建議書中,必須關注6大問題。
(1)不要一錯再錯。首先,PDC必須對BKIP2工業地有一份專業估價報告。最令人吃驚的是,與Umech的賣地洽商,除了沒有公開招標之外,更沒有專業估價報告。結果才會發生低價售地的爭議。缺乏了這雙層的過濾保障,如何確保PDC和檳州人民的利益可以獲得最大的保護?
(2)必須認清籤合約的對象。在這次的賣地風波中,檳中總從各方面的報告中,可以總結一個事實,從一開始時,PDC是與Umech Construction作為洽商對象,PDC董事會也只知道買方是Umech Construction。到底是哪裡出了差錯,導致董事會受到誤導,竟然不知道簽約賣地的真實對象?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從首長身為董事主席,到PDC董事會成員,竟然不知道Umech Land在最後一分鐘更換控制股權的大股東這樣重要的事件。因此,檳中總呼籲州政府必須確保接下來不會再有偷龍轉鳳的情況。
(3)檳中總也發現到這次賣地所謂的精密審查,根本就是華而不實,否則,就不會發生檳中總上面提到的偷龍轉鳳的事件,也不會出現財務狀況不明的質疑等。檳中總強調,如果PDC內部沒有人才,那麼就必須外聘專業會計人才負責,確保真正有財務能力者來發展,讓政府與人民獲得最大的利益。
(4)貫徹CAT政策。州政府在過去15年來,打著CAT旗號,“能幹、問責與透明” 成為了檳州政府的最大品牌,也是人民對州政府的最大支持力量。然而,這次的賣地風波,讓檳中總看到了CAT的這個品牌,被犧牲了。
(5)重組PDC管理層。這次賣地風波,讓外界人士大開眼界,暴露PDC管理層的妄為,其所擁有的執行權力竟然可以凌駕在PDC董事會與州政府之上,對整個PDC的行政管理與業務運營獨行獨斷。由於缺乏透明度,更沒有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才會發生管理層誤導董事會的醜聞。
(6)徵求建議書的細節必須詳盡、公開透明。檳中總髮現PDC與Umech Land的賣地交易中,一般上PDC工業地,都是60年的租賃期限(60 years lease)。但是這項沒有經過公開招標的賣地,授予買方的卻是99年的租賃期限。還有就是有關這片558英畝的工業地,從股票交易所呈報的資料中,檳中總的理解是,PDC須要負起所有一切與土地批文相關的責任,包括取得土地轉換用途和盡力協助取得發展圖測的批文等等。
方炎華:揭發此事不是針對政治人物
方炎華說,原本這次的風波,只要州政府接受檳中總的建言,在發現問題後的第一時間內(也就是檳中總在7月27日發信給首長時),果敢的取消這項備受爭議的買賣,爭議原本就可以一早解決了。
“我們也必須鄭重指出,檳中總揭發此事,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議程,不是針對政治人物,也不是針對個別公司。”
他強調,檳中總針對的是賣地的程序與過程。畢竟,自從2008年開始,州政府的操作是本著CAT 的理念,所以政府的一切作業,人民都可以要求政府遵循這個理念執行。
對於檳中總建議PDC自行開發BKIP2,方炎華進一步解釋,從1969年敦林蒼祐醫生擔任檳首長開始,州內過去9個工業園地(從麥曼珍到峇都交灣)一直是由PDC負責開發,因此,現在應當也延續這個傳統。
他認為,若由私人界開發,可能會造成地價上的不穩定或價格高漲,並會影響投資方的到來。
出席該新聞發佈會者包括檳中總永久名譽顧問丹斯里陳國平、檳中總執行顧問拿督斯里祝友成、檳中總署理會長拿督陳顯裕、義務財政拿督盛秀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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