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央1日讯)玻璃市国民登记局局长玛娣哈提醒父母,必须在孩子出生的60天内到国民登记局登记,否则将会面对较繁杂的后续程序,也须付50令吉手续费,才能成功领取新生儿报生纸。
她解释,如果父母依照规定为孩子报生,短短20分钟至30分钟内即可领取报生纸,否则可能会耗上至少一个月,包括须提呈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文件、等待国民登记局总部国民登记申请委员会审核等繁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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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拖延办理国民登记手续,对日后申请大马卡、下一代的公民权等情况带来影响。”
她今天在加央端姑傅芝雅医院妇产科,出席国民登记局75周年庆,并在院长诺丁莫哈末陪同,颁发“嘉宾特别证”给今天出生的新生儿,方便他们的父母得到“快捷通道”,无需排队即可办理国民登记手续。
大马首张身分证于1948年10月1日发出,国民登记局把这一天列为成立日。

疏忽遗失大马卡面对罚款
玛娣哈说,去年有一名50岁女子因上一代耽误国民登记,一直没有报生纸和大马卡,直至5名子女欲申请公民权时,官员追查相关资料,才爆出有关情况,当局一口气为一家六口办理国民登记手续。
她补充,玻州去年有45人因延误申请报生纸,在孩子入学或成年时才申请公民权,这些主要是很多父母因为在邻国注册结婚,回国后没为子女申请报生纸,直至孩子要入学时才申请。
玻州于2022年有4609名新生婴儿登记,今年1月至8月共3046名新生婴儿,比去年同期的2998人,稍微增加1.6%。
另外,玛娣哈也提醒国人必须要小心保管大马卡,否则疏忽遗失大马卡,会面对罚款,第一次100令吉,重犯300令吉,3次或以上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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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6日讯)一名乐龄男子为其两名子女申请报生纸作出虚假陈述,以及在申请身分证时向国民登记局提交虚假资料,今日遭推事庭下判罚款5000令吉。
推事阿米拉阿都阿兹在62岁的被告(失业)对所有3项控状表示认罪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17个月监禁代替。
根据控状,被告于2009年4月10日下午2时13分和2010年8月4日下午3时43分,分别在吉隆坡和加影国民登记局,使用出生登记表为其两名子女办理报生纸时,作出两项虚假陈述,因而抵触1957年大马出生和死亡登记法令第36(a)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根据另一项指控,被告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上午 8时57 分,在吉隆坡联邦直辖区国民登记局,使用虚假资料首次为其中一名12岁孩子申请身分证,因而抵触1959 年国民登记法令第 25(1)(b)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举报人(即国民登记局)逮捕了该男子,并怀疑他在为其两个孩子申请报生纸时,作出了虚假陈述。
DNA测试发现2孩子非亲生
根据脱氧核糖核酸(DNA)测试,发现两名孩子不是被告妻子的亲生孩子。
较早时,主控官努劳达要求法庭判处被告相应刑罚。
被告代表律师库莫哈末说,其当事人有健康问题并需要养家,要求法庭判处罚款。
“我的当事人失业了,有妻子和3个12岁至15岁的孩子要抚养,还要照顾他87岁瘫痪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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