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山脚4日讯)猥琐男坐摩托车向女子自渎案,威中警方接到事主报案后,已马上展开调查。
威中警区主任陈青山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已着手调查案件,民众如有情报可联络查案官莫哈末尤斯拉西迪警长,以便早日把嫌犯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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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山今日发文告指出,昨晚9时发现社交平台X用户“@MALAYSIAVIRALL”上载一段24秒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公共场所行为不检,发生地点相信是在威中地区,该视频有99个赞,78个留言及33个分享。
他说,警方调查后,证实该案于前天上午9时左右发生在阿儿玛商业中心必胜客快餐店附近的停车场,嫌犯是一名骑红色野马哈LC135摩托车,伪造车牌号码的男子。
“嫌犯靠近一名汽车女司机,露出下体做出不雅举动。”
他说,女事主已向警方报案,警援引刑事法典509及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调查此案。
“任何情报可联络查案官,电话017-4336334或联络附近警局。”

当时坐在轿车内的女事主,遭遇男子变态骚扰后,临危不乱,奋勇的录下男子的犯案过程,上载至社交媒体及向警方报案。
事主在个人脸书的贴文及视频,被多个脸书专页转贴,并引起网民热议,一些网民留言,该名猥琐男子不只出现在大山脚,也在北海一带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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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2日讯)宥胜2023年遭控猥亵女助理被判缓刑,7日他宣告复出引来不少圈内人及网民的抨击,直至今午,他透过脸书发布长文声明,宣布将“永不以宥胜之名”参与任何演艺活动,坦言低估了自己的负面影响。
宥胜表示:“我的出现再次唤起了许多人的愤怒与不适。这些情绪是真实的,我无意逃避。”他坦言原本复出宣传公益活动,是基于正面的目的,却轻忽了后续的影响,“这次事件,让活动主办单位,甚至我的家人与亲友都承受了原本不属于他们的压力与攻击。对此,我深感自责与抱歉。这些后果,应由我一个人承担。”
不再以“宥胜”之名接活动
宥胜在声明中表示,自知过去的行为造成严重伤害,即使法律已有定论,但“这不是一句‘已经结束’就能了事的事。”为此,他宣布3项承诺:不再以“宥胜”之名参与任何代言、演出或商业合作,并强调“这名字不该再被拿来转换为利益”。
与此同时,他将捐出其名下所有社群平台(脸书、IG、YouTube),并由性别、心理、教育相关专业人士接手,作为推广性别平权与创伤修复的公益平台。最后,他承诺会低调进行实际弥补行动,未来将默默投入性别平等教育、性侵害防治、受害者支持等相关工作,“不再对外汇报,只希望安静的付出能被真诚落实。”
宥胜再次强调是真心忏悔,不是一次性的修补,而是人生的根本转向,也表示不期待被宽容,“这次事件提醒了我:有些人一辈子都在修复别人加诸在他们身上的伤,所以我更必须用自己的余生来修补曾经造成的伤痛。”他在文末再次致谢曾经支持他的粉丝,并以“充满感激,但将永不出现的宥胜”作结,宣告彻底告别公众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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