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6日訊)儘管加央市議會去年曾發出最後通牒,欲對付沒有配合國慶月懸掛國旗的商販,但最終並未有人被對付。
加央市議會主席諾拉茲蘭接受星洲日報《大北馬》社區報訪問時說,當局去年到州內各地巡視後,滿意商販給予的配合度,所以並未對付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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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加央市議會在獨立日的一個星期前,發現很多商販仍未懸掛輝煌條紋,所以發出通牒,強制懸掛輝煌條紋,否則將會被罰款250令吉,或撤銷營業執照。
加央市議會今年也於8月1日,發函給各商販提醒配合8月31日獨立日及9月16日大馬日,在各別單位懸掛國旗。
信函闡明,上述指示有效期從本月1日至9月30日,並重申那是該市議會發放商業執照給商販的其中一項條件,若違反該條例,將會受到執法單位的對付。
加央市議會也提醒商販須確保國旗的完整性,任何破損或褪色的國旗須更換新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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