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7日訊)檳州人民黨副主席拉溫達星說,法律規定每5年必須制定一個地方藍圖,但檳希盟領導的州政府在過去15年甚至連一個地方藍圖也制定不了,令該黨懷疑州政府的諸多拖延,甚至故意制定錯誤百出的檳島2030年地方藍圖草案,是為了爭取更多時間“幫助”發展商。
他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州政府一直以“法律要求”為藉口,拖延地方藍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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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島地方藍圖草案像輟學生作品
“問題並不在法律,我想真正的原因是政府希望自由地幫助發展商,因地方藍圖的出爐將限制這種自由。”
他說,檳州看守首長曹觀友去年發佈並公展檳島2030年地方藍圖草案後,該黨就發現草案錯誤百出,比如把學校“建”在海上,意即草案上顯示學校的位置是在海面上。
“它就像是輟學生的作品,根本不像是專業人士制定的。所以,我們準備了一份意向書,詳細點出了草案中的錯誤,今年1月6日移交給首長負責的檳州規劃委員會。”
他質問,難道首長需要花費6個月之久才能接受該草案是“一堆垃圾”,並於近日宣佈將重新草擬草案。
“在這個時間點宣佈,是否只是應對州選的伎倆?”
170萬費用由諮詢公司買單?
拉溫達星抨擊,該草案是耗資170萬令吉的公款來制定的,如今州政府宣佈要撤回並重新草擬,那么這筆錢是否可以要求制定該草案的諮詢公司全額退款?
他也認為,草案遲遲未落實,不是因為法律問題,而是政府的傲慢。
“他們不希望有地方政府藍圖,因為這將使審批發展商想要建設的項目時變得困難。這可以從在已經擁擠的地方還批准高密度項目中看出來。”
他指出,在沒有地方政府藍圖的情況下,州政府控制著任何特定地區允許的發展類型,並轉而制定並使用“區劃指南”(Garis Panduan Perlingkungan Semula)來批准發展項目。
他舉例,如果發展商提議在高密度或環境敏感區域建造一座50層的大樓,那當局會制定一份“指南”來編造一些“理由”,並由州規劃委員會審核後批准。
“我們強烈懷疑州政府故意發佈了一個非常有缺陷的地方政府藍圖,以便公眾提出反對意見(共收到2179份反對意見)後,再將地方政府藍圖撤回,從而使政府有更多的時間繼續使用‘指南’來‘幫助’發展商在檳島興建更多高密度建築。”
因此,他要求州政府設定一個時間框架,在最多2年內依法制定一個符合法律的新藍圖,尤其必須嚴格遵守城市與鄉村規劃法令第12A條文。
檳州希盟政府傲慢 不聽取民意
人民黨中央副宣傳主任甘尼促請檳州人民勇於在8月12日州選投票時,否決檳州希盟的候選人。
他認為,檳州希盟政府如此傲慢地不聽取民意,是因為他們在過去的選舉取得大勝,並在州議會掌握超過三分之二議席而變得罔顧制衡的重要性。
出席的包括檳州人民黨主席鄭雨周、財政李翠華、副秘書吳君倫、檳宣傳主任兼青年團團長鍾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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