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各先那27日訊)“後悔當初接單時,沒有調查清楚載了非法入境者(PATI),導致現在只能蹲監獄、吃牢飯。”
目前正在監獄服刑的阿米爾(非真名)原是一名網約車司機,去年杪某天在接到一個載外國乘客的訂單,對方稱只要把乘客從黑木山載往檳州,便可掙到700令吉車費,卻沒料到這些乘客都是非法入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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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那些外國乘客告訴我他們擁有合法入境準證,並是通過合法管道入境我國。我壓根就沒有調查清楚便接單。直至被以販賣人口罪名逮捕,才恍然大悟。”
未來只使用網約車App接單
“如今,我才醒悟我該更加小心並通過網約車App接單。”
根據大都會日報報道,阿米爾昨日在波各先那監獄舉行的家庭日活動上分享自己的故事。
7名因涉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ATIPSOM)活動罪成入獄的囚犯,獲准與家人見面。阿米爾是其中一員。
阿米爾當初因載了10名緬甸籍非法移民,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被判坐牢兩年。
儘管他十分後悔自己當初的疏忽大意,但他還是樂觀的表示,服刑期間反讓他更加珍惜家人,與家人的感情也更加親密深厚了。
“以前在外,我每個星期工作6天,每天12小時,根本沒有時間陪家人。如今卻是天天想著我的妻兒。”
吉打州監獄局局長阿都卡迪說,舉辦監獄家庭日活動是為了促進囚犯與家人的關係,讓囚犯感受到家庭的關愛。同時,讓外界對囚犯有更進一步的瞭解,他們與普通人一樣,只是因為一時倉促做出的決定而受到懲罰。
他說,類似活動也受到囚犯家屬的歡迎,甚至願意跨州前來探望監獄裡的家人。
如今的阿米爾,十分珍惜與家人在一起的時光。(取自大都會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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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8日讯)男子趁妻子出外工作时,半年内至少6次强奸或性侵13岁继女,后者忍不住向同学倾诉和向学校老师求助,男子随后落网。他不认罪,在被裁定罪名成立后,被判入狱25年,以及鞭打24下。
现年29岁的被告共面对8项包括强奸和用手指性侵的控状,他否认有罪,案件去年9月在高庭开审。
高庭法官蒋诗琦早前裁定其中7项罪名成立,另一项强奸受害人的控状则因缺乏佐证而判无罪释放。被告今日在高庭面判。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滥用继父的身份,性侵年幼的受害人是加重刑罚的因素,再加上他对警方做出不实指控,显然毫无悔意,最终判他坐牢25年,以及24下鞭刑。
被告有意上诉
被告律师在闻判后,代表被告表示有意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3月至9月,受害人是被告的继女,案发时介于13岁至14岁。被告与一名比他大13岁的妇女在2020年结婚,对方有一名女儿,即本案的受害人。
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少女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控方陈词,被告与妻子和继女住在一房式的组屋单位内,被告自2017底开始入住,与妻子同睡一张床,继女则打地铺睡觉,她一直视被告为父亲。
被告的妻子在医院工作,大部分时间不在家,因此家里经常只剩被告与继女两人。被告趁妻子不在家的时候性侵犯继女,在继女被强奸和性侵约半年后,终于向学校同学倾诉,她也决定向老师求助。
校方接着通知儿童保护服务处,继女被安排到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医院随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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