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訊)檳城公民權計劃主任葉進強提醒任何有子女在18歲之前,仍未獲得大馬公民權或永久居留證(MyPR,紅色大馬卡,俗稱紅登記)的父母,必須替子女向移民局申請入境準證(permit masuk)或居留證(residence pass),以免在18歲之後因學生簽證屆滿,而必須面對離境問題。
他說,這些孩子都是在我國出生,卻因父親與外籍母親未辦理結婚註冊,導致他們無法獲得公民權,直至升學年齡時,只能跟隨母親持有外國護照,再以學生簽證逗留在我國,期間再申請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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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進強:學生簽證到期須離境
“可是,當中有人無法在18歲之前獲得紅登記,或21歲之前獲得公民權,這些無國籍孩子在中五畢業後,因學生簽證到期,而必須離境。”
“如果他們有入境準證或居留證,就可免去這樣的煩惱,並可繼續申請紅登記,再在大馬公民權第19(1)條文之下向當局申請公民權。”
他昨午受到巴東勿剎區愛心福利社的邀請,到玻璃市為無國籍人士及紅登記持有人,解決公民權申請問題。巴東勿剎區愛心福利社主席鄭成泉、副主席楊鎮源、秘書謝國良、財政胡球強、委員林賜添、張炳全和陳蓮萍等也在場。
團結政府關注無國籍孩子
葉進強說,據他過去的經驗,前朝政府在處理紅登記及公民權申請過程較繁縟,如今團結政府在這方面則較為積極,從去年12月開始,他協助不少案主獲批申請,內長很關注無國籍孩子的公民權申請。
他補充,只要父母其中一人是我國公民,即可作出上述申請,至少讓孩子有一個身份,才能加速公民權申請,否則孩子將會成為無國籍人士,對他們往後的生活造成很大障礙。
另外,鄭成泉說,玻州有很多公民權個案,特別是與外籍太太結婚時未到國民登記局註冊,所以希望能通過葉進強的協助,更詳盡給案主講解申請程序,解決公民權問題。
他也提醒與外籍人士結婚的國人,必須辦理好結婚註冊手續,免得影響後代的公民權問題。
建議內政部仿效檳
各州推動“公民權計劃”
另一方面,葉進強籲請內政部仿效檳州政府,在各州推動“公民權計劃”(Program Kewarganegaraan),以便由專人協助處理並解決各州的無國籍孩子,以及紅登記持有人的問題。
他說,目前國民登記局只負責接收公民權申請者的表格,再交由內政部審核,卻無法協助案主進一步跟進申請後續發展。
他說,檳州是唯一設立公民權計劃的州屬,自2013年成立至今已協助逾3000人處理無報生紙、紅登記等問題,同時也教導無國籍孩子的父母為子女申請公民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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