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訊)檳州關稅局上月29日成功在喬治市某住家單位起獲超過4000瓶逃稅烈酒,漏稅多達69萬4211令吉。
局長哈米山今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該局起獲的烈酒總值42萬3367令吉,有關住家單位是存放烈酒的倉庫,同時扣留40歲及70歲本地男子助查,他們分別是住家租戶及倉庫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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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該局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條文、第135(1)(g)條文及1976年國產稅法令第74(1)(e)條文查案。一旦罪成,可被判最低罰款相等於被充公物品價值的10倍,或最低10萬令吉,或最高罰款50萬令吉或充公價值的20倍,視何者為高,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該局也於上月8日在檳城國際機場,在一名30多歲中國商人的行李箱內起獲12.08公斤的沉香木(用於宗教用途),市值估計3萬3930令吉及涉漏稅1696令吉。該局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a)條文查案,並也已結案,除了被罰款,該名商人也被指示繳付相關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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